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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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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7-00064 [ 主题分类 ] 优抚安置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7-07-27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字〔2007〕100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

时间: 2007-07-27 00:00

  

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
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廉租住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省政府决定成立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。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:


  组长:洪 峰 副省长


 副组长:李明远 省政府副秘书长


     李子青 省建设厅厅长


  成员:黄赛蒙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

     李保存 省民政厅副厅长


     韩中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


     李冬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


     张 阳 省建设厅副厅长


     赵常顺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


     熊经肇 省物价局副巡视员
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,负责办理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任由张阳同志兼任,各相关厅局抽调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政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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